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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12年度臺中市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團體督導計畫】報名簡章

報名簡章
一、緣起: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評估認有施以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
(一)有期徒刑、保安處分或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所定之強制治療執行完畢。但有期徒刑經易服社會勞動者,於准易服社會勞動時起執行之。
(二)假釋。
(三)緩刑。
(四)免刑。
(五)赦免。
(六)經法院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但書及第六項規定或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但書規定裁定停止強制治療。

希冀提高處遇之成效;且為提升處遇治療多元性,針對具特殊類型之性侵害加害人開設特殊治療團體,包含身心進階團—高再犯個案、智精團—智能不足或身心議題之個案、家內亂倫團—家內性侵個案、少年團—少年個案、同性團—同性性侵案、戀童團—針對未滿12歲犯案的個案,針對不同類型之犯罪加害人以符合其需求,並藉由團體動力,強化處遇治療功能,避免再犯。


二、目的:
(一)加強對性侵加害人特質之認識,進而建立穩定之治療模式,增進個案評估技巧與處遇過程觀察之敏銳度。
(二)提供專業、實務之督導結構,以協助專業人員處理在執行該項業務所發生之各種問題。
(三)依據各領域專業督導之實務經驗,安排相關相關領域之議題,以提升專業人員之處遇技巧及專業能力。
(四)提供穩定支持系統,以穩定專業人員其身心狀態,使各專業人員能長期投入該項業務。
(五)持續招募有意願投入該項業務之專業人員,以督導訓練為基礎,形成穩定之專業督導團體,強化相關工作者之專業能力及在職教育。
(六)落實性侵害加害人社區處遇實施成效,達到減低加害人再犯之目的。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一心心理諮商所


四、執行期間:
預計112年5月~10月期間辦理6場次團體督導、3場次個案研討,每場次課程與研討預計3小時。

五、實施地點(暫訂,依實際安排執行):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2樓2-1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 136 號)
 

六、參加對象:

臺中市從事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之相關工作人員,如醫師、心理師(臨床/諮商)、社工師、護理師、性侵害防治相關網絡單位,如家防中心業務承辦人員、觀護人、警員等,採團體督導模式,以個案討論方式進行,每次約10-35名成員。


七、報名事項:
圖督及個研課程一律採線上報名,受理報名自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28 日止,請至下列網址報名:
https://reurl.cc/V8AxYQ)   Q-rcord如右   
 

八、 注意事項:
(一)當天研習課程,參與對象請自備口罩、水杯(環保杯),課程若整天有提供餐盒,若未整天無提供餐盒,需自行因應處理。
(二)申請學分:無申請相關各專業領域繼續教育積分。
(三)如遇自然災害,臺中市政府宣布當日停班資訊,自然取消當日課程,不另公告,課程將擇期辦理。


九、研習證明:學員須全程參與每單一場次課程才得核發訓練證明。

十、課程時間:如下
日期/時間 議題重點 督導 助理
督導
提案單位 地點
112/5/31(三)
9:00-12:00
團體督導1:
少年偏差行為成因
王思賢 王新田 一心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5/31(三)
13:00-16:00
個案研討1:重大案件討論
111年度重大性侵案件-
跨網絡連結-地檢署、家防中心、
處遇機構、警政等
王思賢
張捷安
  中榮  
112/6/19(一)
13:00-16:00
團體督導2:
判決書導讀-辨識暴力本質及危險評估
張捷安 王新田 陽光
童綜合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7/21(五)
9:00-12:00
團體督導3:
性侵加害者身心及物質濫用議題
黃介良 王新田 中國醫
賢德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7/21(五)
13:00-16:00
個案研討2:重大案件討論
111年度重大性侵案件-
誘發再犯因子之預防
陳大哲
黃介良
  一心  
112/8/3(四)
9:00-12:00
團體督導4:
家內性侵加害者之親密關係及戀童
傾向辨識、評估及再犯預防
王家駿 王新田 光田
一心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8/25(五)
13:00-16:00
團體督導5:
性侵歷程的認知扭曲、阻抗與處理
陳大哲 王新田 協會
好時光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10/13(五)
9:00-12:00
團體督導6:
性侵加害人危險程度與再犯評估
陳衍伶 王新田 中山
龍安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2-1會議室
112/10/13(五)
13:00-16:00
個案研討3:重大案件討論
(112年度重大性侵案件)
王家駿
陳衍伶
  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