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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不再縱容暴力----論性侵害的迷思
不再縱容暴力----論性侵害的迷思
文/實習心理師 李昱德
總編輯/所長 薛凱仁
在網路的推波助瀾之下,人人都可以在網路平台中發表自己對性侵害事件的看法,再加上新聞媒體的推波助瀾,只需五到十位網友的留言便可輕易做成一則相關新聞,這樣的現象導致性侵害的迷思流傳愈來愈廣,有科學證據的事實反而離我們越來越遠。江宜靜(2009)指出,許多撰寫報導的社會記者未有性別相關訓練,在新聞壓力或與上司的權力關係等因素之下,只能屈從與協商,讓性侵害迷思一再地透過新聞被傳遞出去。
面對這樣的現況,我們更應從自身做起,積極向身邊的人澄清關於性侵害被害人的迷思。
#迷思一:那些被害人肯定做錯了甚麼,不然為甚麼是他們?
受害者到底是犯了甚麼錯呢?以下是一些常有的想法,讀者可以檢視自己是否有類似的觀念,並揪出這些錯誤的迷思:
答案一:「因為他們穿著暴露,引誘加害者。」
事實上,被害人被性侵時穿著的衣物就是日常衣物。在2018年的一月,比利時舉辦了一場展覽會,呈現了18套性侵害事件發生時被害者所穿的衣服。這些衣物經被害者同意,由展覽者找到了相同的衣物展出,每一個去看過展覽的人都會告訴你,這些衣服就是一般的日常衣物,並沒有特別暴露。
答案二:「因為他們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統計,107~108年度國內發生性侵害的地點,按照多寡排列,包含加害人住所、被害人住所、旅館房間、學校/教室、親友住處等等。事實上,許多性侵害的發生是長期且有預謀的犯罪,並非皆如想像中於暗夜中的小巷發生。
答案三:「因為他們不夠努力掙扎、呼救!」
性侵害牽涉到「暴力」的範疇,肢體暴力、催眠、誘騙、藥物、利用職位或權力威脅等等。我們常假設性侵害被害者應該奮力抵抗、留下傷痕,才是一個「合格的」被害者,殊不知真實的性侵害事件往往更加複雜,熟識的同事、家人,言語的威脅、哄騙,人際的壓力、形象等因素,常使掙扎與呼救更加困難。
#有性興奮,就不算是被強暴了吧?
性刺激引發的反應與被害者的意願是兩回事,即使有性興奮,也不代表當事人同意發生該次性行為。「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這句話代表的是性行為中主動的一方必須確認對方是「清醒」且「平等」的情況下「同意」性行為,否則就算以模糊態度侵犯對方。只要違反意願,就是性侵害,其他任何的因素都不是侵犯的藉口。
朱育恩(2010)指出,這些對被害者的迷思與假定,往往延續了性侵害對被害者的影響,他們會不由自主地認為自己是骯髒、失貞、丟臉的人,使受害者在療癒之路上寸步難行。網路上早已有許多完整的文章針對這個社會議題進行討論,許多學者也針對性侵害議題進行研究。這些專業人士所花費的心力不應被白費,就讓我們從自身做起,自主地了解與重視性侵害的議題,在自媒體中發文讓更多人知道;也督促網路媒體,讓網路記者不再只是在「ptt」或「Dcard」裡翻找素材,而是可以報導專業人士悉心撰寫的文章,發揮正確的影響力!
參考資料
江宜靜(2009)。性侵害新聞中的強暴迷思與場域互動之影響(碩士論文)。取自華藝線上圖書館系統。
朱育恩(2010)。從東西方觀點看性侵害迷思的形成。諮商與輔導,(292),13-16。
「你當時穿了什麼?」比利時性侵受害者衣物展。來自 <https://dq.yam.com/post.php?id=8767>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來自<https://www.gender.ey.gov.tw/gecdb/Stat_Statistics_DetailData.aspx?sn=mUFoZaZMtWIlsw!v0OTKvA%40%40>